本帖最后由 麥當勞 于 2018-4-9 08:51 编辑
上面兩段歷史是互相矛盾的敘述
又: | 明 世宗 嘉靖13年 《國朝典彙》:“嘉靖十三年正月,命工部造嘉靖通寶,依洪武折二、當三、當五、當十式,各三萬文,續解貯庫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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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嘉靖32年[補鑄]31年已下令不能用的錢幣? 2.又是什麼閒情逸致[補鑄]以前年號的錢?
3.嘉靖13年(或誤為23年),命工部造嘉靖通寶,依洪武折二、當三、當五、當十式,各三萬文(另一說是各3萬枚),續解貯庫.不覺很荒謬嗎? A.折二3萬文=15000枚.當三3萬文=10000枚.當五3萬文=6000枚.當十3萬文=3000枚. 不論如何,鑄[大錢]是何等嚴重的事.有這樣4種面值同時都鑄3萬枚,鑄幣可是勞民傷財大費周章的事呀! 鑄這麼的量,說是試鑄太多.說要行用又太少.其後不論什麼原因沒付之行用,這行為也太兒戲了吧? 這段敘述像不像是現代人的構思?試鑄?發行紀念幣? B.既然鑄的錢不能用,這4種錢就算各鑄3萬枚一共也才60萬文.以當年700文兌換1兩銀.全部也才值857兩銀子. 其目的只是為了[貯庫]? 這種歷史 實在是太不可思議了. C.既是[試鑄][貯庫]的東西,又為什麼會流傳於世?又有行用的痕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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